【以案释法】二手車交易,“買賣”需谨慎!
近年来,我國汽車市場置换購車比例不断上升,二手車交易量也随之增加。當前,我國二手車除毛神器,行業存在准入門槛低、信息不透明、標准分歧1、售後处事不完善等問题,而二手車與新車對比,本身存在更多不愿定成分,進而激起诸多纠缠。下面讓我們来看今天的案例。案件详情
小郑以8万元的價格在當地某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辆大眾牌二手轿車。車辆操纵過程中并無任何問题,但小郑在年底網上申请免檢時被奉告该車發生過伤人事變,必须举辦線下年檢。小郑得知後诘問車行,為什麼承诺無事變、無泡水、無火烧的車辆變成了事變車,車行回電動搓背刷,复说切當發生過一次事變,但仅仅是與马路牙子轻微擦碰,并無大碍,所以出售時忘了奉告。
将信将疑的小郑還是不放心,便决定自行奉求评估公司對该車辆举辦断定,經断定發現,该車存在“左侧纵梁前部可见修复痕迹、右前梁頭連接片轻微變形、左右两侧纵梁中部可见刮擦痕迹”等重大错误谬误,属于事變車。
因此,小郑以車行構成敲诈為由,将賣家诉至法院,哀求撤除雙方签订的二手車買賣合同v臉面膜,,由車行返還購車款8万元并抵偿三倍購車款24万元。
法院审理小額告貸,
法院經审理查明,案涉車辆系車行向他人收購,收購今後車行老板操纵過一段時辰,利历時代發生了一次交通事變,理赔金额达到6万余元,車行自行修复後出售给小郑。
法院認為,車行明知案涉車辆系事變車,却在買賣合同中载明该車未發生事變,明顯系故意隐瞒真實情况,诱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错ku c腳臭噴霧,asino pro君綺評價,,误的意思表示,構成敲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對小郑“退一赔三”的请求予以支持。推拿精油,该案宣判後,車行主動履行了判决。
法官提醒
法官表示,二手車的消费敲诈為不良商家供應了犯警盈利的空間,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官呼吁,經营者應真實、全面地向消费者供應有關二手車的行驶里程、维修記录、交易記录等信息,不得用暗昧其词、避重就轻的说辞误导消费者;此外一方面,二手車毕竟不是新車,消费者要對車辆瑕疵持有一定容忍义務,交易過程中務必保持谨慎,要主動哀求出賣人奉告二手車的事變及维修情况,如果不能奉告的,则可共同奉求第三方對車辆状况举辦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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