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非居住房屋改造為保障性租赁住房 年度租金涨幅不超5%
11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扶植局公布《關于既有非栖身衡宇革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收罗定見稿)》。针對非改租項目面對适合改建修建较少,項目選址较為坚苦的问题,该《定見稿》指出,既有非栖身衡宇革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将闲置和低效操纵的贸易、辦公、旅店(旅店)、廠房、研發用房、堆栈等非栖身存量衡宇革新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举動,也是晋升闲置非栖身用房利用效力,优化都會空間資本設置装备摆設的客觀必要。
圖源:深圳市住房和扶植局
按照《定見稿》,既有非栖身衡宇革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理當同時合适不動產權证(或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证载用处為贸易、辦公、旅店(旅店)、廠房、研發用房台灣539明牌,或堆栈等非栖身用处;不存在查封挂号、贰言挂号等限定转移挂号的情景;贸易、辦公、旅店(旅店)、研發用房應以栋、座或层為单元举行革新,廠房、堆栈應以栋或座為单元举行革新;革新項目地點宗地或革新衡宇地點同栋修建物存在两個以上共有人的,理當經全部配合共有人或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赞成,可是共有人之間還有商定的除外等前提。
對此,贝壳钻研院高档阐發師黄卉指出:在本年7月國務院辦公厅公布《關于加速成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見》後,厦門、成都、廣州、武汉、姑苏、杭州、南京、合肥等都會公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干政策或收罗定見稿,比拟于其它都會,深圳市该項政策對付非改租項目标申請前提更加宽松、項目認定步伐更清楚、項目退出機制更加機動,可以或许有用晋升市場化租赁企業介入改建項目标踊跃性,在現實進程中非改租項目多面對审查流程繁杂或時候较长的问题,各都會對經由過程审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項目,多采纳項目認定书的情势举行辦理,這次早洩,深圳市明白公布了項目認定指引文件,明白指出了項目核定的流程、各部分的职责及审核時限,在對租赁企業的引导上更加详细,落地性更强。
在房錢问题上,深圳市住房和扶植局也在《定見稿》指出:革新後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深圳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出租,房錢尺度依照相干划定履行,年度房錢涨幅不跨越5%;對外出租单次租赁刻日原则上不低于30天,經承租人赞成,可按月、季、年收取房錢,并依照住房租赁資金羁系划定举行羁系。革新為宿舍情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理當趸租给用工单元,作為单元員工宿舍利用。
别的,该《定見稿》提出,區住房扶植部分理當創建既有非栖身衡宇革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後续羁系機制,增强對租赁谋划勾當、如约举動羁系,重點對已获得認定书項目未經完工结合验收或完工结合验收未經由過程即投入利用、經由過程"以租代售"等情势违规讓渡、革新治療腳後跟骨刺,後用于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处等违规举動举行查抄,并依法将其作為不良信誉记實列入信誉目次,而且可請求退回已得到的專項資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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